《临床心血管病杂志》
1 方法
1.1 研究对象
1.2指标测量
1.3统计分析
2 结果
2.1 研究人群基本特征
2.2 基于随访资料评估不同肥胖指标的相关心血管疾病风险(HR)
2.3 基于全国资料评估不同肥胖指标相关心血管疾病的归因风险(PAFs)
2.4 各省不同肥胖指标相关的心血管疾病的归因风险
2.5 经济水平与肥胖患病率的关系
3 讨论
文章摘要:目的探讨我国不同地区由肥胖引起的心血管疾病负担的差异。方法基于中国高血压调查(CHS),随机选取30036名35岁以上研究对象进行随访。使用来自CHS的数据计算全国和各省的不同肥胖指标的加权患病率,采用cox回归分析计算不同肥胖指标全国及分省的心血管疾病校正风险比(HR)并估算人群归因百分比(PAFs)。结果 CHS参与人群325552名,纳入本研究22793名(平均4.56年的随访,其中1109名参与者发生了至少一次心血管事件)。在全国层面,与正常体重(BMI<24 kg/m2)相比,在调整了年龄、教育水平、吸烟、饮酒等多种危险因素后,所有肥胖指标均与心血管疾病风险增加有统计学差异。其中,超重和肥胖的HR分别为正常体重指数的1.18倍(95%CI 1.03~1.34)和1.53倍(95%CI 1.29~1.81),超重人群心血管疾病的PAFs为6.20%(95%CI 6.16%~6.24%),肥胖7.08%(95%CI 6.99%~7.17%);腹型肥胖的HR为1.44(95%CI 1.27-1.62),PAFs为13.30%(95%CI 13.21%~13.37%);体脂率的HR为1.25(95%CI 1.10~1.41),PAFs为8.99%(95%CI 8.94%~9.04%);内脏脂肪指数的HR为1.43(95%CI 1.23~1.65),PAFs为5.14%(95%CI5.07%~5.21%)。对于各省而言,肥胖的PAFs分布北部和西部省份最高,南部和沿海省份最低。体重指数肥胖的PAFs天津最高为13.31%,海南最低为2.37%;腹型肥胖的PAFs天津最高20.78%,海南最低5.38%。结论我国心血管疾病很大比例可归因于肥胖。腰围指标较其他肥胖指标心血管疾病PAFs更高,我国北方和经济社会地位较低的省份心血管疾病PAFs显著偏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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